自然资源部部滨海盐沼湿地生态与资源重点实验室2021年度开放基金申请指南
来源: | 作者:倪平泽 | 发布时间 : 2021-11-29 | 1490 次浏览 | 分享到:

 自然资源部滨海盐沼湿地生态与资源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是自然资源部设立的部级重点实验室,以江苏省有色金属华东地质勘查局地球化学勘查与海洋地质调查研究院为依托单位。重点实验室主要围绕海洋生态文明建设需求和滨海盐沼湿地资源、环境、生态和灾害问题,以江苏滨海盐沼湿地为重点研究区,开展滨海盐沼湿地领域关键科学理论和核心技术研究。


一、2021年度开放基金资助方向

1、滨海湿地调查监测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

主要支持开展滨海湿地现状调查、动态变化监测、海洋灾害评估等调查监测技术,以及湿地生态恢复、入侵物种防控等滨海湿地生态修复关键技术研究。

2、滨海湿地生态系统蓝碳研究

主要支持开展滨海湿地碳库调查、碳通量监测、生态系统固碳能力和源汇效应相关技术研究。

3、滨海湿地保护和管理理论和技术研究

主要支持开展大数据业务化管理、标准与规范技术体系研究,以及风险评估与应急响应机制、管理办法与政策等相关研究。


二、一般要求和注意事项

1、申请条件

(1)开放基金课题负责人必须依托高校、科研院所等相关单位申报,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申报项目。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负责人,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申请者,必须由一名具有高级专业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附件1)。如能提出开拓性研究项目的在读研究生也可申请,但需经其导师同意推荐(附件2)。项目组成员不能做推荐者。每位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项目。

(2)为鼓励申请人与本实验室科研人员开展紧密合作,实现优势互补,课题申请需要由本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作为合作者,与申请人共同提出申请。

2、项目类型

项目资助周期一般为1-2年,同时根据项目的创新性与应用价值,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一般项目4-6个,资助额度3-5万元,重点项目2-3个,资助额度5-10万元。

3、考核指标

开放基金课题取得的有关论文、成果、专利等,均应标注“自然资源部滨海盐沼湿地生态与资源重点实验室”(Key Laboratory of Coastal Salt Marsh Ecosystems and Resources, Ministry of Natural Resources)以及资助项目编号,应将本重点实验室作为第一或第二完成单位,未标注署名(或标注不规范)的成果不计入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的研究成果,同时需满足以下考核要求:

(1)重点项目(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 发表SCI论文不少于1篇

  • 发表EI论文不少于2篇

  • 决策咨询建议1份(5000字以内,限管理办法与政策研究类项目)

(2)一般项目(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 发表EI论文不少于1篇

  • 发表核心期刊论文不少于2篇

  • 决策咨询建议1份(5000字以内,限管理办法与政策研究类项目)

4、其他要求:开放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在课题结束时,需提交项目研究报告。每年应按计划组织开展研究工作,并按要求提交年度进展报告,具体详见开放基金管理办法(附件3)。

三、申请与审批流程:

1、申请人填写课题申请书(附件4),打印一式三份,经所在单位同意后,于2021年12月16日前报送重点实验室办公室,同时将申请书电子版发送到重点实验室办公室电子信箱(kl.csmer.mnr@igemgsdev.com)。

2. 实验室组织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和金额。通过专家评审的项目将于2021年12月31日前将意见通过邮件反馈给申请人。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大光路26号,自然资源部滨海盐沼湿地生态与资源重点实验室。

邮编:210001

联系人:倪平泽

电话:13584000852,025-84688171

传真:025-84688320

E-mail:kl.csmer.mnr@igemgsdev.com


 



自然资源部滨海盐沼湿地生态与资源重点实验室

                                                                  2021年11月25日